各位同学(老师):
2016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市域内大专及本科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2、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3、项目创新性较强,具备应用开发前景并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内容为申请人所学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技术突破;研究目标明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泰安产业发展需求;具备一定研究基础,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能在毕业前完成。
注:本次申报优先推荐2015年首届泰安“高新杯”创新创业大赛优秀获奖项目。
二、资助原则
采取择优资助方式,每项给予3000元-10000元的资助。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6时前将项目申报书(个人、导师签字;另附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式1份报送信息学院办公室(文理大楼1201房间),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文档命名“泰安市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学生姓名”)发至zzn@sd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学生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