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盟成员的权利
1、参与讨论和表决联盟发展的重大决策、决议和事项;
2、向理事长提议召开理事会;
3、提名代表参加专家技术委员会;
4、对联盟提出建议、批评、监督;
5、优先享有联盟内成员相互协作的权利;
6、依据联盟有关协议,实施联盟成员知识产权约定的权利;
7、获得联盟服务优先权。按优惠条件,享受联盟共享信息与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的权利;
8、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二、联盟成员的义务
1、拥护、遵守联盟协议;
2、共同致力于联盟的建设;
3、保守联盟相关的秘密;
4、根据各自优势,确立相关开放科技创新平台,对联盟成员实行优惠或免费使用,达到联盟内资源共享;加大技术及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实际投入,按照各自优势开展协作,推动成果转化;
5、实行联盟的信息共享,面向行业开展服务;
6、结合重大项目实施,利用国家资金资助和自筹资金等方式,逐步建立并完善联盟的实验设施,为联盟成员提供先进的研发条件;
7、未经联盟书面许可,联盟成员不能以联盟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或业务;任何联盟成员违反本约定,给联盟或其他联盟成员带来任何损失的,有义务承担充分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