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印发 落后产能不得进入乡村
文章出处:农村大众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32
 

    据国际在线报道,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备受关注。这份文件提出,要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落后产能不得进入农村。
  数据显示,粮食产能连续七年保持在6000亿公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49万亿元,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新印发的这份政策文件明确要求,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对此,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当前,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将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等渗透交叉,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跨界融合、要素跨界流动、资源集约配置。因此,在今天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因势利导促进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
  中国农业农村部的相关官员还坦言,过去都是农村搞种养业,城市搞加工流通,农民拿不到多少收益,现在就要改变这些问题。
  在具体任务举措方面,未来中国将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等。谈到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时,余欣荣强调,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乡村产业振兴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绿色引领、创新驱动。余欣荣说:“要以绿色标准体系引领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在梳理现有标准基础上,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和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
  这份政策文件还要求,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根据这份文件,中国将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