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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测绘实验教学中心精密仪器设备额使用管理,根据实验中心的具体情况,参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精密测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办法。

1、精密测绘仪器设备的范围

测绘实验教学中心现有的精密测绘仪器包括:S8全站仪、T3经纬仪、地物光谱仪、高光谱成像仪、倾斜摄影赛尔无人机等。

2、使用和管理办法

对于精密测绘仪器的使用和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登记使用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档案,对仪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报、以便尽早解决,不影响后继的测绘实验工作。

3、对外开放规定

精密测绘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实验指导教师学生使用,对内开放使用限于校园内使用。原则上非我校测绘教师,精密测绘仪器不外借。我校测绘教师用于生产或科研使用精密测绘仪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实验的前提下,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交回仪器时,经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后收回。

4、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和检测,防止事故发生。

5、本规定经学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