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2023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团支部(含学生组织团支部)、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学生团干部。其中社团、专业团队团支部只参加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支部班子建设好、支部团员管理好、团的活动开展好、团的制度落实好、团的作用发挥好。
2.团支部考评结果应为“优秀”,评选比例为团支部数量的15%。
(二)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模范作用突出、遵规守纪自觉。
2.当年团员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评选比例为团员数的5%。
(三)优秀学生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能力过硬、学习成绩优秀、模范作用突出。
2.当年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评选比例为每个团支部一名。
各学院在此框架下可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评选标准。
三、评选程序
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团员根据分配名额(附后)对照评选条件,由学院进行推荐,公示不少于三天报送学校团委审批,学校团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将取消其先优评选资格,空余名额不再递补。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将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教育 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填写审批表(从团委主页文件下载中下载)。申报先进团支部的,除填写审批表外,需向学院团委提交反映团支部班子建设、主题活动、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并附相关活动图片。
3.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下午集中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集中报送至校团委。
研究生处研工委
2023年10月16日